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再次征求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2-07-15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前期征求意见情况,市场监管总局修订《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网站方式: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邮件方式: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发送至spcjsyjjlhb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纸质方式:邮寄至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邮政编码100037)。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7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spcjs/sjdt/202207/t20220708_34847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