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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张家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省级初评结果的公示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统一部署安排,依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申请,2022年5月23日至5月30日,省食安办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会同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初评工作组,主要采取资料审查、明查暗访、领导访谈等方式,对张家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初评。经综合评议,张家界市已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拟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对省级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9日至6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省食安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严禁借机中伤诬告。 受理电话:0731-85693376;传真:0731-85693212;邮寄地址: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18号,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收,邮编:410004;电子邮箱:hunanfood@163.com。 附件:关于张家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省级初评报告 附件 关于张家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省级初评报告 一、省级初评过程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以下简称《评价细则》)《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南》),2022年5月23日至30日,湖南省食安办对张家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组织开展了省级初评。 (一)评价方式 组织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人员、食品安全评审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组,审核了张家界市创建工作佐证资料,与张家界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度访谈,对市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延伸访谈。经过随机抽选,对2区1县(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开展明查,对1区1县(武陵源区、桑植县)进行暗访。 (二)评价内容 针对《评价细则》中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三大项共计72项评价内容,根据《操作指南》要求进行评审检查。评审组共查阅评价内容47项,明查19类业态(张家界市无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中央厨房、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71个点位,暗访9类业态40个点位。 (三)参与评价人员 由湖南省食安办副主任、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健带队,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邓建军、食品协调处有关工作人员和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产商品评审中心有关专家,以及第三方公司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初评工作组,对张家界市的创建工作进行省级初评。 二、总体情况 (一)初评总体情况 张家界市地处湖南省西北部,武陵山脉腹地,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生态功能区,也是国内重点旅游城市,拥有中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中国首批世界自然遗产、中国首批世界地质公园、国家首批5A级旅游区、全国文明风景区、“张家界地貌”命名地等多项桂冠。下辖2区2县,总面积951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1.7万人。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6万户。2016年,张家界市被列为第三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在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下,全市上下坚持“创建为民”主线,坚持风险防控总基调,突出创新示范引领,全域推进创建工作,提升了全市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升。 (二)创建工作成效 6年以来,张家界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紧扣旅游城市市情,不断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连续6年实现食品安全“零事故”,食品安全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2021年武陵源区被国务院食安委授予“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三个强化”推进全域创建 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书记、市长双牵头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四大家”班子成员任副组长,39家市直及驻张单位为成员,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多次召开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参加的创建动员、部署、推进、会商会议,压实压牢党委、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等五方责任。强化督查巡察,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办范围,纳入市委常态化巡察内容,开展粮食、水质、校园、旅游食品、养老服务问题专项巡察。强化评议考核,修订出台《张家界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对区县党委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全过程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考核或评议结果作为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 2.“四个提升”筑牢能力建设 提升监管能力。成立市、县、乡三级食安委,建立市、县、乡、村创建包保和网格化监管“双四级”工作体系。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80%,落实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管理、培训、考核和薪酬机制,近三年市财政专项支出达3亿多元。全市3个国控考核监测断面均保持Ⅱ类水质,耕地3轮排查均无涉镉污染源。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优化完善了以市级机构为骨干、县级机构为基础、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为补充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新建1.2万平方米的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及国检团张家界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参数资质基本覆盖食品日常监督抽检项目,食品检测能力大幅提升。近三年来,抽检量从5.4批次/千人增加到7.44批次/千人,共检出不合格产品664批次,抽检结果100%公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100%。配套建成10个年检量达8万余批次的食用农产品入市快检体系,做到即时检测、实时发布、即时上传、快速处置。在全省率先建成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监督平台,对城区主要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状况实现24小时实时在线监测。提升市场规范化水平。制定了商业网点和农贸市场两个专项规划,出台《张家界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以2个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在城区建设10个大型农贸市场,配备50个生鲜超市,推动“批+农+超”三级市场体系建设。投资兴建标准化自动屠宰场,实现屠宰自动化、机械化、标准化、规模化,所有猪肉持“两证两章”上市。支持餐饮行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完成率100%。健全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2019年以来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由20家增加到82家,累计完成2000余例食源性疾病病例调查上报工作。大力推广使用“湘冷链”溯源系统,全市注册企业500余家,累计发放溯源码8000余条次,记录流转商品1.9万多批次,全市未发生冷链食品相关疫情。定期共享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开展风险交流,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建设,举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旅游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应急演练。 3.“五个着力”助推社会共治 着力推动全民参与。突出12315平台作用,完善投诉举报体系,在全省率先成功对接张家界12345热线与全国12315热线系统,食品类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在全国率先打造“1+N+15分钟”旅游消费维权服务圈、推行“30天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制度,与韩国首尔、仁川等9个城市及国内黄山、威海等8个城市建立维权协作机制,推行全域旅游消费纠纷在线解决ODR机制。着力推动科普宣传,印发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及食安创建市民读本70多万册,基本实现一户一本。开设《共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共享平安幸福张家界》专栏专题,制作“食安大家谈”融媒体节目,开展“直播查餐厅”“食安张家界·你我共守护”大型云直播活动,吸引300多万网民参与互动。着力推动创建下沉,广泛开展示范创建进机关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村居“五进”活动,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大手牵小手”食品安全知识开学第一课、设计制作“食安张家界”文创产品等活动。着力开展执法整治。开展食品安全“护苗”“护老”“网剑”以及“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100%。扎实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建立了大要案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常驻市场监管办公、违法线索双向通报等制度机制。近三年以来,全市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2000多起,移送公安机关25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7人。2019年,张家界成功侦破“陈某等非法添加西药成分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捣毁生产、销售窝点16个,案值过亿元。着力培育特色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张家界旅游商品、生物医药、生态绿色食品等6个新兴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东方希望集团生猪养殖、步步高集团矿泉水开发等项目正在加快推进。构建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一县一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制定“张家界莓茶”“张家界大鲵”“桑植白茶”等地方标准化种养殖技术规程,张家界莓茶种植面积达13.6万亩,综合产值达19.1亿元,推动就业5.91万人。 (三)特色亮点情况 一是推行旅游团餐安全监管记分机制。针对团餐“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情况,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张家界市旅游团队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情节轻微、危害后果小、第一次违法违规不予以立案查处的行为实施记分管理,其做法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食品安全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二是建立“三小治理”长效机制。把“小餐饮”治理与城市景观结合起来,推出“小餐饮”监管“四破四立”工作机制,引导建立风格古朴的美食集聚街区,全面提升小餐饮店硬件设施和用餐环境。出台《张家界市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通过提质升级、联合建厂、加盟企业等方式实现小作坊“转企入园”,在全省率先推出“放心早餐生产工程”。 三是动态监管畜禽产品“准出准入”。推进畜禽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全面实行畜禽产品合格证准出制度、市场准入验证制度、肉品质量安全抽检制度等,深化畜禽产品“从养殖场到餐桌”的全链条治理。推进食用农产品“两证+追溯”管理,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近300个名特优农产品实现赋码上市,661家生产经营主体进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 四是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打造“一平台一中心N系统”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成食品安全共享数据资源中心,实现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上下三级的食品安全数据共享。推广农贸市场智慧化系统,实现产品销售者、产品进销、快检等信息的精准查询。运用指南针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加大食品安全网络交易管理力度。全面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广运用旅游团队餐饮智慧监管系统。 (四)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建议 1.少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从业者法律意识、诚信意识淡薄,个别小餐饮和小摊贩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仍时有发生。 2.监管能力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职能叠加,部分基层监管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稍弱,监管人员的职业化能力和市场主体的专业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3.区县不平衡状态依然存在。张家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在两区两县中差异较大,部分区县不规范情况较多,一方面受疫情影响,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属地政府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建议张家界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落深落细,抓实抓好。一是对照省级初评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推进工作落实,全面补齐短板弱项。二是围绕群众所需,紧抓食品安全民心工程,盯紧农贸市场、食品加工作坊、校园及周边、集中配餐单位等食品安全等重点难点,加强环境整治和规范提升,切实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工作知晓率。三是深入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高度重视社会舆情,强化风险防控,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四是集中资源打“示范引领”项目攻坚战,针对选定的9个示范引领项目,进一步推动、落实项目要求。 三、初评结论 根据省级初评情况,评审组认为张家界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的要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 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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