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小小衣架也有知识产权 这起“衣架案”索赔额度达30万

时间:2022-05-19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不要小看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衣架,它也受知识产权保护!4月24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衣架引发的著作权及商标侵权案件,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庭审中,原告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请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补偿30万元损失。

  原来,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拥有衣架产品“杰利来”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该公司对衣架的包装作为美术作品进行了版权登记。去年6月,原告方在市场走访时发现,大足一五金批发经营部(个体),未经许可擅自销售与原告商标近似的产品,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调查发现,这些产品来自昆明的一家金属制品公司。并且,涉嫌侵权的衣架产品包装与原告的美术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

  “他们两家侵犯了我们的商标专用权和著作权!”原告要求,金属制品公司索赔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而五金批发经营部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中,被告五金批发经营部表示,自己销售的衣架有合法来源,不构成侵权,不应赔偿。另一被告生产商金属制品公司认可生产了涉案产品,但表示产品不侵犯原告的商标权和著作权,也不应赔偿。

  “衣架虽然小,但涉及它的知识产权也受保护!”江北区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的检察官认为,二被告销售的晾衣架外包装上的标识与原告生产销售的同类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近似,容易导致混淆,同时,二被告销售的晾衣架外包装形象与原告主张权利的美术作品形象构成实质性相似,二被告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和就涉案美术作品享有的相应著作权。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当事人以合法方式维权,所以决定支持起诉。

  当天,合议庭由两名法官与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听取诉辩各方的意见,对“衣架”等证据组织当庭举证、质证与认证,并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

  该案将择日宣判。


原文链接:http://scjgj.cq.gov.cn/zwxx_225/bmdt/jc/202204/t20220426_10659334_wap.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