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5月11日,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双方就调解协议达成了一致。政策法规科现场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复议机关印章。
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产生法律效力。为更好把行政复议打造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确立的行政复议调解规则,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保证公正性的同时,聚焦申请人的特殊困难和合理诉求,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开展集中调解。
通过释法说理、类案指引、情绪疏导等方式,让行政复议申请人“懂法了、明理了、气消了”,消除申请人对立情绪,对有重大影响或者社会敏感度高的行政复议案件,做好风险稳控工作。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运用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最大程度地减少复议申请人诉累,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让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感受到行政执法的温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
计量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5月16日至17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在新能源的发展过程中,新能源装备...
5月16日下午,省纪委监委驻省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
为提升全省重点产品技术专家的业务能力...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