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吉林长春为涉食品和特种设备企业复工复产“把脉”

时间:2022-05-06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记者从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确保复工复产关键时期的食品、特种设备安全,近日,该局下发通知,为涉食品、特种设备复工复产企业“把脉”。要求涉及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的人员,即日起要提前到岗,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各项安全准备工作,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对准备不充分、不到位、擅自进行生产经营和自查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将从严从重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通知指出,复工复产前,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对生产经营场所、库房、更衣室、办公区等进行彻底清洁、全面消杀;对生产经营用具、设备容器、运输车辆等进行维护和清洁消毒,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对库存的食品原材料进行彻底盘点清查,超期、变质食品原材料一律登记销毁;保证用水符合卫生要求,防止发生水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严格查验食用农产品采购信息,严格按要求使用“统一销售凭证”;对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管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体征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上岗。

  通知要求,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要在严格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组织专人对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等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专门组织特种设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因疫情造成部分人员不能按时返岗的要及时补齐;质量保证体系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工装设备要安排专人检查,存在故障及时修复,安全附件要在校(检)验有效期内;气瓶充装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作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疫情防控要求,根据设备类别和使用状况重点检查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闭环整改,存在事故隐患要坚决停用,杜绝设备“带病运行”;组织开展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复工复产企业特种设备要维护保养到位、按期检验到位、作业人员到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xw/df/202205/t20220506_34470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