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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专项整治特殊食品虚假宣传

时间:2022-05-06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日前,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一季度,该局共立案查处3起涉嫌针对中老年人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件。

  今年一季度,梧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以保护“一老一小”为主题的特殊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保健食品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执法人员排查相关商家20余家,检查保健食品、产品100余份。其中,重点关注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方面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发现部分保健食品经营者针对中老年人的健康需求,采用随街散发广告小册子的形式,发布内容虚假、夸大宣传的保健食品广告。在一份标示产品名称为“降福宁消糖灵颗粒”的广告册子上,宣称“中西复方降糖第一方”“健康、轻松多活20年”,并标示有“中华糖尿病康复中心推荐”“国际糖尿病健康协会重点推广产品”等内容。一份标示产品名称为“清宫长春胶囊”并落款“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广告册子上,含有“百岁长寿方”“只吃一种药治好一身病”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用语。另一份标示产品名称为“白云山力加寿片”的广告册子上,含有“白云山第一方”“80岁人群吃了多活20年,安享晚年”等表示功效的内容和保证用语。

  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广告均存在夸大、虚假宣传等情况。该局已经对上述3起涉嫌虚假宣传的广告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记者注意到,当前,部分保健食品经营者自行印刷广告小册子,走街串巷,到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场所进行散发。在这些小册子中,经营者大肆宣传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并虚构一些所谓的权威机构为其功效“背书”,让老年消费者难辨真假。

  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中老年消费者,要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和宣传,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不具备疾病治疗功能,如身体不适或有疾病,须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如遇到类似上述夸大、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12315投诉举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xw/df/202205/t20220506_3447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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