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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得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1年12月3日制造的部分康龙牌60V38Ah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涉及数量为1200只。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由于外壳机械强度过低,可能会在跌落或撞击的情况下,因外壳破裂引起漏电、触电的安全隐患。
安徽得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通过免费为客户更换一件全新符合安全要求的60V38Ah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消费者可拨打安徽得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7755029727进一步了解情况,也可登陆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http://www.ahdpract.com)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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