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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99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饮料、速冻食品等4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19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问题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牛鲜生生活超市销售的鸡蛋(购进日期:2021年11月10日),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佳木斯市向阳(西)区西菜市宏达商行销售的虾蛄(海水虾)(购进日期:2021年11月14日),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虎林市吉泉利祥肉包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10月29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南岗区三米香粥餐饮饭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1年11月4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哈尔滨市松北区环峰烧烤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餐盘(抽样日期均为2021年11月18日),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哈尔滨市道里区鑫张亮麻辣烫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5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哈尔滨市香坊区京八里老北京涮肉立汇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1年11月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哈尔滨市道外区老味道砂锅坊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1年11月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 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affairshow.html?id=1024&ti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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