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举报此行为,这地最高奖励100万!

时间:2022-04-16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4月11日,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日前,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实施《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最高奖励可达100万元。

  《实施细则》规定,重庆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社会公众举报的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结案后应给予相应奖励。其中,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10万元以上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举报违反食品、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反不正当竞争、禁止传销、价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或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的,均属于《实施细则》的举报奖励情形。

  举报人可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向重庆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人可实名或者匿名。

  对于举报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市场监管部门将综合考虑涉案货值、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实施举报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根据举报的三个等级,有罚没款的案件,以罚没款为计算基数,奖励标准为5%、3%和1%,最低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和1000元;无罚没款的案件,定额奖励金额5000元、3000元和1000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内部举报人可获得更高奖励,凡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单位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按照奖励标准的2倍计算,但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仍为100万元。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xw/df/202204/t20220413_34126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