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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同步施行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职能,激发园区市场创业创新活力,省市场监管局南川分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推进《条例》真正落地。
深入学习《条例》内容,提升登记注册水平。一是于《条例》实施前,提前熟悉《条例》及统一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具体规定,做到培训学习和工作两不误。注册登记科室全员前后举行9次《条例》相关业务研讨学习,将原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多部法规的内容,与《条例》相关规定作对比,重点关注歇业备案制度、受益所有人、简易注销等新增和变化内容,确保登记人员提前全面了解掌握《条例》。二是通过参加省局举办的实施《条例》业务培训,从“放管服”改革进程、立法背景、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操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学习。并结合新的《市场主体登记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市场主体登记材料提交规范、办理流程和具体要求,做到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实现顺利过渡。三是注重日常登记工作中共享业务经验和学习体会,对疑难问题及时向省局业务处室请求指导。同时收集并反馈申请人在登记业务办理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做好解释、指导工作,确保办事群众网上提交登记注册申请材料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方便市场主体登记。一是严格执行《条例》做到统一规范,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工作,减材料、减环节、取消登记审批程序中的受理环节,做到个别事项当场予以确认办结,一般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做到多渠道宣传解释工作。对简易注销公示期由45日减为20日、减资公告由登报发布转为公示系统发布、歇业制度等便利性举措做到及时告知,使市场主体更好了解各项制度措施,享受《条例》带来的红利和便捷。三是按《条例》要求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充分利用实名验证、电子签名等方式实现集中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
一季度,南川分局共办理158件业务,新增市场主体43户,办理变更、备案事项登记82件,注销登记19件。其中:《条例》实施一个月以来,新增市场主体31户,相较于2月份,环比增长417%,共为90余户企业提供各项登记服务,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了便利。
下一步,为方便群众高效办理登记,营造宽松营商环境,更好促进园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南川分局将总结积累《条例》施行一个月以来的各项实际经验,进一步吃透精神,将涉及改革的举措落实落细到日常登记注册服务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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