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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04-09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9日

  


  

  

  

  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积极参与标准化国际合作,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创新安徽、共进安徽、美丽安徽、开放安徽、幸福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推动安徽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列,标准化更加有效推动我省综合实力跃升,在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十大新兴产业标准地位更加凸显,生态环境、健康、安全、乡村振兴标准支撑更加有力。主导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500项以上,制定地方标准1200项以上,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更具活力。

  ——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我省承担的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50%以上。地方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充分显现。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100个以上。建成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0个以上。

  ——标准化交流合作深入拓展。积极参与标准化国际合作,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更加密切,标准化技术合作日益加强,牵头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5项以上,重点专业领域“一带一路”标准联盟建设持续推进,长三角标准一体化水平大幅提升,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等区域标准化合作广泛开展。

  ——标准化基础更加牢固。建成一批全国一流的综合性、专业性标准化研究与服务机构,建成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2个、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20个以上,培养标准化工程师1000人以上,企业标准总监3000人以上。

  到2035年,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调有效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达到全国领先。

  二、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助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

  (一)强化国家战略科技核心技术标准研究。围绕合肥国家实验室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量子科技、能源、人工智能、大健康、环境、未来技术、数据空间等研究领域开展标准化研究。推动大科学装置研究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仪器等“卡链”“断链”产品和技术,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

  (二)以科技创新推动标准化水平提升。建立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等领域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开展标准化科技项目研究,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标准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

  (三)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机制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步伐。落实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将标准研制融入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纳入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认定的指标体系。

  三、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助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兴产业聚集地

  (一)加强基础标准研制,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建设。推进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精品化、服务型标准制定和质量提升行动。

  (二)加强先进标准研制,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实施新兴产业标准化强基工程,布局建设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制定。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延链强链、特色前沿、成套装备、多业态融合和安全标准的制定。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研制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三)加强数字经济标准研制,促进数字产业健康发展。建立大数据与产业融合标准,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标准体系建设,助力数字江淮建设。鼓励引导平台企业、电商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定,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发展。推进食品、医疗、应急、交通、水利、能源、金融等领域智慧化转型,加快相关标准研制和应用。培育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

  (四)加强现代服务业标准研制,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构建服务质量治理体系,重点加强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供应链金融、商务咨询、展览展会、检验检测、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研制,提升商贸服务、健康体育、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家政物业、清洗保洁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水平。制定完善高端制造和服务业品牌评价标准,开展“皖美品牌”评定。

  (五)加强现代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助力构筑高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专项行动,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等信息基础设施系列标准应用,支持开展第五代移动通信(广电)网络、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城市大脑、充电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助力打造交通强省、建设现代能源体系、推进安徽水网工程建设等。

  四、提升标准化改革开放水平,助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改革开放新高地

  (一)以标准化促进改革措施落实。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标准制定。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建立完善全要素集成、全流程再造、全省域联通的“一屏通办”服务标准,全面实行开发园区“标准地”制度。加强中国(安徽)自贸试验区标准化建设,在权限范围内将自贸试验区行之有效的改革制度规范转化为标准在全省推广运用,提升自贸试验区标准化服务能力。

  (二)提升企业标准国际化水平。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标准比对分析和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支持推动我省产品、工程和服务标准“走出去”,推动相关领域的中外标准互认。研究制定服务贸易标准,完善数字金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标准。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支持量子通信、语音技术等领域优势企业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研制。

  (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积极引进国际标准化组织落户安徽。深入推进重点专业领域“一带一路”国际标准联盟建设。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注册专家,培养一批熟练掌握国际规则、精通专业技术的国际标准化人才。

  (四)广泛开展标准化区域合作。建立健全标准化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区域标准研制和应用,推动标准、人才、信息等资源共享。推动长三角地区、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等区域标准化联动发展,以标准化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不断提升安徽标准影响力。

  五、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助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

  (一)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制定与实施。加强低碳零碳负碳标准制定,实施统一的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推进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实施。积极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争创国家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省,推进碳达峰行动。

  (二)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标准。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准制定工作,加强半导体、火电、玻璃、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制性地方标准制定,从排放、监管、监测等各方面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快研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餐饮业环境保护、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等生态环境保护标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领域长三角区域标准制定。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保障生态安全。

  (三)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标准体系。加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的研制和实施,推进能源资源绿色勘查与开发标准化。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农田防护林保护等标准研制。加强长江和淮河安徽段、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和皖南、皖西生态屏障建设的标准制定。积极参与自然资源领域长三角区域标准制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等标准实施与应用。

  (四)加强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标准研制与应用。建立健全绿色农业发展标准,推进可降解材料、制品及农用地膜等标准研制和实施。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标准,推进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等标准实施与应用。建立健全绿色生活标准,推动节能节水、节粮减损、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等标准研制。建立健全生态旅游绿色发展、绿色建造、绿色社区、绿色村庄标准。实施绿色公共机构评价标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六、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全面提升美好安徽建设质量水平

  (一)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助力种业强省建设,实施“皖粮”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建设,推动特色产业标准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助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加强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富裕富足。

  (二)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城镇规划、城市更新、智慧城市、海绵城市标准研制,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提升城市发展能级,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以标准化推动皖北地区“四化同步”建设,促进皖北地区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点领域工程建设标准编制,提升工程建设标准服务能力。制定实施公共资源配置标准、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城市应急处理标准。

  (三)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巩固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省建设成果,重点推进智慧监管、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标准研制与推广,打造治理能力强的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政府。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探索推进机关单位标准化建设,围绕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进机关单位进一步改进作风、规范管理、提高效能。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重点推进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社区治理等标准制定,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加强“平安安徽”标准化建设。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标准体系,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人民防空等领域安全标准建设,深入推进“铸安”行动。加强智慧应急标准研制,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食安安徽”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五)推进社会事业标准化建设。以教育、文化、残疾人服务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基础,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社会工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婚姻殡葬公共服务以及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等领域技术标准。加强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全民健身、医疗服务、中医药发展、旅游服务、家政服务、社区服务、慈善事业、广播电视服务等标准制定和实施,推进健康安徽、体育强省建设。积极开展消费品标准化试点,不断提升消费品质量水平,全面促进消费。

  七、推动标准化工作改革,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一)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创新标准化运行机制。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动我省团体标准加快发展。有效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积极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面向企业、产业、区域,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全链条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二)加强标准制定应用,强化标准实施监督。严格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强化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协调配套。健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发挥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中的作用,深入推进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加强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监管,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法规引用标准制度、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落实。加强标准版权保护。按要求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对标达标工作,推动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

  (三)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完善标准化科技体系,支持综合性标准化研究机构做大做强。加强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支持技术领先企业主动承担本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标准验证点、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完善安徽数字标准馆和安徽省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标准数字化服务水平。制定完善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建设高水平标准化人才队伍。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按要求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探索设立标准化专业。持续实施标准化工程师制度,积极推行企业标准总监制度。建设标准化专家库,大力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提升科研人员标准化能力,加强基层标准化人员队伍建设。

  (五)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环境。结合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主题日,开展标准化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宣传标准化作用,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充分发挥标准化社会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传,讲好标准化故事。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标准化工作。成立安徽省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标准化事业发展,协调解决涉及跨部门、跨领域的标准化发展重大问题。省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常运转工作。各市要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将标准化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具体支持政策,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系统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按规定开展安徽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表彰奖励。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安徽标准化事业。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

  (三)加强评估考核。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立本实施意见实施评估机制,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531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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