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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 守护群众用妆安全

时间:2022-03-26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和省药监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用妆安全,海东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县(区)监管部门于近期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不合格化妆品督查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是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按照通告要求,对143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再排查。要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按照《通告》内容对问题化妆品进行全面自查,发现涉及产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执法人员重点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经营范围是否合法合规,产品有效期和标签标识是否存在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明示或者暗示有医疗作用、虚假夸大宣传化妆品功效、自配化妆品、销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化妆品、是否按照化妆品标签的要求贮存化妆品等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传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督促经营单位严格把好进货查验关,做好化妆品进货台账记录,加强对临近有效期产品的管理。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28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店254家次、商场超市20家,化妆品兼营店10家,美容美发场所12家,检查中未发现销售通告中的不合格化妆品。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3存在进货票据不齐全的问题,执法人员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辖区内化妆品监管,及时排查清理问题化妆品,净化市场,督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守法经营,把好准入关,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化妆品来源可查、渠道合法、资质齐全、质量安全。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AA353777-F73E-40E3-A344-8171363B3D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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