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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 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现将2021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全省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省注册登记特种设备总量达680119台(套),其中:锅炉9643台、压力容器(不含气瓶)150610台、电梯395684台、起重机械79196台、客运索道46条、大型游乐设施1583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43357台。另有气瓶567.26万只、压力管道54335.88千米。(见图1所示)
图1 2021年全省特种设备数量分布占比图(台套)
与2020年相比,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数量增加73351台(套),增幅为12.09%;其中锅炉减少991台,增幅为负9.32%;压力容器(不含气瓶)增加9052台,增幅为6.39%;电梯增加48620台,增幅为14.01%;起重机械增加6085台,增幅为8.32%;大型游乐设施减少207台(套),增幅为负11.56%;客运索道增加3条,增幅为6.9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增加10181台,增幅为30.69%;气瓶增加39.19万只,增幅为7.42%;压力管道增加12101.30千米,增幅为27.93%。(增减量见图2所示、增幅见图3所示)
图2 2020-2021年全省特种设备数量增减图(台套)
图3 2021年全省特种设备数量增幅图
(二)全省特种设备区域分布状况
根据四川省政府经济发展区规划,全省21个市(州)划分为五大经济发展区,分别为成都平原经济区(包括成都、德阳、绵阳、乐山、眉山、资阳、遂宁、雅安8市),川东北经济区(包括广元、南充、广安、达州、巴中5市),川南经济区(包括自贡、泸州、内江、宜宾4市),攀西经济区(包括凉山、攀枝花2市州),川西北经济区(包括阿坝州、甘孜州2市州)。按照五大经济发展区统计特种设备数量,成都平原经济区为455843台(套),川东北经济区为86779台(套),川南经济区为90613台(套),攀西经济区为36687台(套),川西北经济区为10197台(套)。(见附图4所示)
图4 全省五大经济发展区特种设备分布图
(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和气体充装单位2965家,其中:设计单位213家,制造单位580家,安装(含修理)单位1244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928家。(见图5所示)
图5 2021年全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分布图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284家,其中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共计40家(市场监管系统检验机构22家、行业检验机构7家、自检机构11家),无损检测机构25家,气瓶检验机构152家,安全阀校验机构41家,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23家。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省设置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202个,其中省级1个、地市级21个、区县级180个;县(市、区)设置兼职机构35个,县(市、区)设置派出机构1225个。
二、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工作情况
2021年,全省特种设备监管持续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戴着口罩抓监管的大背景下,以“防风险、除隐患”为主线,重预防、强监管、严执法,部署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年”行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筑牢生产底线。一是紧盯交通领域隐患排查,以重大工程项目起重机械为重点,全力保障我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安全。扎实开展桥门式起重机械加装“双限位”装置专项整治。二是紧盯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召开全省客运索道安全风险分析暨应急处置培训会,扎实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客运架空吊椅索道防乘客滑落装置专项整治,紧盯冬奥会前夕重点时段,全力保障旅游市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三是紧盯危化行业安全监管,协同应急部门开展化工企业老旧设备、二手设备及化工装置相关特种设备“百日攻坚”行动,排查隐患7072起,罚没金额529万元。“全覆盖、穿透式”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排查治理。聚焦建材、印染、橡胶、医院、学校等领域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二)着力服务群众生活。一是突出电梯安全,川渝交叉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542个,全部完成整改。扎实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整治,召开电梯安全警示教育暨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专题会,加快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改革,稳步推进电梯检验检测试点。创新邀请40余家新闻媒体走进电梯生产企业;制作电梯安全公益短视频滚动播放,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电梯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突出燃气安全,开展燃气气瓶专项整治“回头看”,全省立案查处28件。深刻吸取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部署开展公用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
(三)着力严守生态红线。一是提升锅炉产品节能环保水平,严格落实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产品定型能效测试等制度,加强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等环节执行节能环保标准的检查,严把新建锅炉准入关。二是提升在用锅炉节能环保水平,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指导各地配合经信、环保部门进行污染源普查,摸清在用锅炉节能环保底数,按时完成有关燃煤锅炉淘汰任务。三是提升锅炉节能环保监管水平,探索建立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加强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安全风险防范,部署开展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风险隐患整治“回头看”,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对4家电力企业电站锅炉抽查并督促整改。
(四)着力加强监管力度。一是强化协同监管。完成西博会、泛珠三角部长联席会议、金砖国家竞争大会等重大活动46个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任务,实现会议期间特种设备零故障、零舆情。邀请相关特种设备监察机构、使用单位等进行现场观摩应急示范演练,共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以重大专项行动为契机,初步构建省市县三级职责明确、步调统一的联动机制。建立完善特种设备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动形成特种设备相关市场主体一处失信、政府多点响应、失信主体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约谈提醒,引导企业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全面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着力提升技术能力。一是清单化排查隐患。高质量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编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2.0版)经省安办审核印发。二是信息化监督监管。在原特种设备检验信息动态监管系统的基础上建立智慧监管系统,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向智能化、精准化、标准化迈进。三是专业化建强队伍。督促检验机构对标对表“八查八治”自我解剖,自查整改问题隐患667个。广元、南充、德阳立案查处3家检验机构,处罚金共计31万元。汇编印发《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教育引导检测机构依法施检、安全施检、公正施检、廉洁施检。印发《特种设备检验案例汇编》《全省“四大重点领域”隐患清零集中攻坚典型案例集》,召开全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验技术交流会,为提高检验人员能力水平起到了良好效果。
(六)着力夯实安全基础。一是加强高位推动。省委常委、副省长李云泽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种设备有关工作,为创新监管方式、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厅际联席会议。理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与安全监察衔接机制,健全协同监管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全年召开三次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宣讲“五进”、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万家、“主播走一线”等活动,会同省特检院、行业协会抽调专家骨干开展宣传宣讲,营造全社会安全使用特种设备的良好氛围。
三、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1年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4起,死亡4人。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为0.06,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以上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事故特点
按设备种类划分,均发生在机电类特种设备,其中起重机械2起,死亡2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2起,死亡2人;按事故发生领域划分,都发生在货物吊装或搬运过程中的使用环节。
(三)事故原因
使用单位在吊装或搬运货物时,一方面因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违章操作和操作不当造成。另一方面是部分特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未能在事故发生前发出警告并有效控制和阻止设备的运行。
(四)主要风险隐患因素
梳理归纳2021年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总结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特点和原因,将全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按机电、承压两大类和使用、检验两个重要环节进行分类分环节分析,主要问题隐患表现如下。
1.承压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制造安装单位存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不完善以及实施不到位、人员不符合要求、出厂资料不完整、设计和产品质量控制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等问题。在资源条件方面:部分制造企业的人员配置数量、任职条件、履职能力等不能满足许可要求,缺少必要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试验装置以及检测专用场地和现行的规范标准,库房和设施不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设计、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外委手续不齐全或外委单位不符合TSG 07-2019第2.2.3(2)的规定,检测仪器未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等。在质量保证体系方面:部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相关责任人不符合体系基本要求,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不强,缺乏科学性和对质量的有效保证;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审批程序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未进行内审和管理评审;无人员培训计划,未对外委协议进行评审,设备未建立档案、未编号,无设备的使用状态标识。部分锅炉制造单位的质保体系实施中引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已过期,设备仪器未在检验有效期内,原材料堆放区域标识不清,焊接材料库缺标识卡或标识卡上无炉批号,导致材料无法追溯。
在环保政策的严格执行下,燃油燃气、有机热载体锅炉增多,因其相关介质的易燃易爆特性,进一步加大了安全风险,水位、油气等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易失效,油气管路、阀门泄漏易发生炉膛、锅炉房等火灾燃爆事故;部分电站锅炉范围内主蒸汽、主给水、再热蒸汽等管道及相关连接部件处于长期高位运行状态,企业重视不够、检修维护不到位,其焊口和密封面易发生疲劳开裂失效,造成严重后果;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化工反应、换热压力容器等设备老化严重,安全联锁装置易失效,跑冒滴漏现象较多,设备易发生超压爆炸、有毒有害介质泄漏等事故;2014年前,由于法规不完善、职责不明确等历史原因,燃气公用压力管道底数不清,设计、制造、安装资料不齐,大部分都未进行安装质量的监督检验,加上多是埋地敷设,材料状况、腐蚀情况不明,风险隐患较大,后续要全面开展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较为困难;气瓶充装单位未严格充装前后安全检查、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建设滞后,部分企业仍然存在违规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充装人员无资格证、液化石油气钢瓶未按要求更换符合GB/T7512的瓶阀,液化石油气中违法掺杂二甲醚、乙炔瓶中丙酮含量不足等隐患;移动式压力容器流动性强、日常难以监管,存在安全附件易失效、装卸管道未按规定检验检测、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未将充装信息上传至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信息平台等问题。
2.机电类。电梯设备基数大,八大类设备中占比高达58%,由于其制造、安装受住房建设成本、交房时间和现场施工环境等诸多外部因素影响,存在先天不足和后天难以弥补等问题。同时,电梯安装人员不再需要取得相关资格,能力水平参差不齐,进一步影响了现场安装质量。部分维保单位低价恶意竞争,人员素质低、待遇低,以修代保,“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还没得到全面扭转。因乘客盲目扒门自救、电梯轿厢冲顶、门锁设备老化等造成的伤亡事故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在高速公路、高铁施工建设现场和冶金等领域,近年来不断发生架桥机倾覆、桥式起重机碰撞等事故,暴露出设计不合理、原材料和焊接存在缺陷,起重机械限位装置缺失,钢丝绳、吊钩等重要部件失效,检验环节把关不严等风险;场(厂)内机动车辆具有流动作业的本质特征,部分景区摆渡观光车辆行驶路线不固定,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风险较大。叉车使用中存在无证操作现象,同时因使用环境工况复杂,空间狭小,加上作业人员受货物遮挡、噪音干扰等影响较大,极易发生碰撞、挤压、倾翻等事故;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大部分在露天高空高速运行,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要求高,设备日常安全运行与气象条件好坏直接相关,同时设备在节假日期间超时限、超负荷运行,容易发生安全装置失效,设备故障后停运,造成乘客高空滞留、坠落等事故。
在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进步,锅炉设备运行参数不断升高,化工领域压力容器使用繁多,压力管道在城镇和工矿区域纵横交叉、错综复杂,同时随着氢能源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增量风险与二手设备和老旧设备存量风险不断叠加,因此承压类特种设备易发生高后果的“黑天鹅”事件,机电类特种设备数量大、使用面广,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更易发生对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灰犀牛”事件。
3.使用环节。根据近年来全国特种设备事故统计分析,因使用、管理不当发生事故,约占总起数的89%,违章作业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随着经济运行持续回暖,一些企业赶工期、抢进度,放松了安全管理要求。具体表现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操作不当甚至无证作业,维护缺失,管理不善等,导致场(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事故频发,绝大部分是作业过程中碰撞挤压致死或货物倾倒坠落打击致死。这都直接反映出涉事企业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是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意识不牢、认识不足,未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抓实安全管理,没有将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到分管安全负责人、车间班组长和一线操作者,对特种设备基本法规不宣传、不学习、不了解,设备没有依法依规注册登记、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没有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定期检验;另一方面是企业忽视日常维护保养与自行检查,对重要安全联锁、声光报警装置和钢丝绳、吊钩等易损部件检查更换不及时,对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安全资金保障不到位,留下了潜在的安全隐患。同时,企业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流动大,能力普遍较弱,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双预防”、责任清单制、应急处置演练等重要性认识不够。其中,全省化工和工贸行业使用的反应釜、快开门、盛装液氨液氯等有毒有害介质压力容器,燃气及充装行业、公共聚集场所的燃气公用管道、气瓶、电梯等风险隐患尤为突出。
4.检验环节。部分监督检验机构的监检质量不严不实,工作流于形式,未对焊接工艺的评定过程进行监检,对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制造过程中的检验报告、记录表卡等内容审查不严,对其中的缺项、漏检、错检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对质量保证体系严重失控行为没有起到监督检查的作用。个别检验检测机构片面追求完成任务,放松了检验检测质量管控,检验人员对相关法规不熟、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未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对重要的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关键部位漏检、错检,检验报告缺项、失实等问题突出,没能发挥好检验机构应有的技术支撑和安全把关作用。
四、2022年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紧盯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间节点,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的总体目标,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础。
(一)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整治。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春节、大运会、国庆等重点时段和重要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持续加力加压,深入开展“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滑雪场客运索道联合整治行动”和“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四大专项行动。按照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要求,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清单制管理。进一步巩固化工、工贸、燃气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四大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举一反三,针对性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整治。
(二)聚焦数字赋能,提升监管创新能力。不断扩展“96933”等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覆盖面,进一步推进电梯“两项”改革,加强电梯物联网建设,大力提升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和应急处置水平。在打通监管数据信息“孤岛”的基础上,升级完善“现场检查APP”内容和功能,积极与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技术手段,汲取上海、浙江等地的先进监管经验,持续优化数字监管,不断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建设。以落实气瓶制造、充装、检验单位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提升气瓶质量安全和公共安全为目标,加快推进全省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实现气瓶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责任可究。
(三)聚焦薄弱环节,提升基础能力建设。结合各地特种设备数量、风险特点和使用状况,进一步明确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职责定位、事项清单、标准要求,发挥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哨兵”作用,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大力开展监察人员取证换证培训,进一步提升监察人员专业能力,充实监察队伍力量,夯实专业监管基础。组织宣传培训《特种设备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总局第50号令),指导各地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特种设备风险应急演练及考核,确保应急准备充分、管用。适时组织重点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处置能力考核。强化特种设备风险研判和事故统计分析,收集近年典型案例,多维度分析事故发生原因,适时发布风险警示。
(四)聚焦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一是建立约谈机制。针对企业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及时开展警示约谈、提醒,对隐患苗头打早打小。对监察部门贯彻落实工作不到位、连续发生事故、应急处置不力的,要约谈相关负责人,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视情况抄送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二是进一步完善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违法案件的挂牌督办制度。对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要及时向地方政府、安委会报告,提请挂牌督办。三是增强考核评价机制。以质量工作考核、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压紧压实特种设备安全各方面监管责任,立足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在质量工作考核中的权重,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通过考核提升监管成效。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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