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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6部门出台12条举措 支持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

时间:2022-03-26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指示精神,常态化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业联合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综合运用质量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等手段围绕9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措施,并提出了3条保障措施,支持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力争到2025年,在我省建立起系统完备、平等获得、支撑有力、机制健全的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体系。

  引导民营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引导民营企业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品牌,扶持具有优秀品牌的骨干企业做强做优,树立具有一流质量标准和品牌价值的样板企业。

  更好发挥民营企业质量创新重要作用

  充分激发民营企业质量创新活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要素链、制度链共生耦合,打造良好创新生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拓展产学研用融合通道,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产品、标准和知识产权转化,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质量攻关活动,开展质量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各类科研项目和标准规范制定修订、检测能力提升、计量比对项目,提升质量研发能力。

  支持民营企业加强质量基础能力建设

  积极支持民营企业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鼓励民营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鼓励民营企业家专注专长领域,立志于“百年老店”持久经营与传承,加快建设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

  加强民营企业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创新型民营企业家队伍,培养一批卓越工程师,造就一批中原名匠。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质量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工作。加强民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产品质检员、关键岗位技工、计量人员等知识更新,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

  弘扬优良的民营企业质量文化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带领企业树立高标准、开发新产品、满足新需求。积极倡导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引导广大员工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奉献,把提高技能、打造精品融入职业目标和行为准则。深入开展“光彩服务日”等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强化民营企业质量技术服务

  在民营经济发达的区域,优先布局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支撑民营企业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培育特色鲜明、质量可靠、效益良好的产业集聚区。推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计量测试、进料管控、生产保障、销售服务等专业质量改进方案,降低民营企业技术门槛和质量成本。

  提升民营企业全链条质量水平

  健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次培育机制,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加快对重点质量技术服务链条的强链、补链、延链,推动标准规范对接、质量品牌共建。鼓励大型企业和“链主”企业,加强上下游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放资源要素,整体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创造和保障能力。做好原材料、深加工等企业对接,畅通研发生产、销售、消费循环,依靠质量促进循环,在循环中提升质量。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球竞争

  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制定国际产业合作的技术规则,助力产品和服务出口。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与培训,重视民营企业海外质量纠纷解决,强化民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加强“一带一路”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全链条质量配套输出。引导民营检测认证机构“走出去”。 支持龙头企业瞄准国际标杆企业,创新产品设计,优化工艺流程,加强上下游企业合作,尽快推出一批质量好、附加值高的精品。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

  加大CCC认证自我声明实施力度,简化认证产品变更程序。推进质量分级工作。鼓励民营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省长质量奖,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质量技术机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郑洛新)建设。


原文链接:http://scjg.henan.gov.cn/2022/03-10/2412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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