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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2-03-19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关于印发2022年价监竞争工作要点的通知》(市监价监竞争(司)〔2022〕11号)要求,省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年底,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部署要求,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二、专项行动重点

  (一)重点查处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厅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深入研究不正当竞争监管规律,为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设置“红绿灯”,提高公平竞争规制能力。聚焦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是加强要素市场监管。重点查处房地产、金融、技术等要素市场商业贿赂、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生活消费领域监管。重点查处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保健”市场中普通商品宣称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对商品成分、功效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法维护老弱病幼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三是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对商品功效、性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法维护妇女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四是查处教育培训机构对提供服务的内容、资质、所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法维护学生等群体合法权益。五是查处医药购销、教育、旅游、公用企业事业单位等涉及面广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的商业贿赂。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七单位《关于进一步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的意见》,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企业变相捐赠等违法行为。

  (二)组织开展网络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强化对新兴领域热点行业的监管创新,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重点查处网络交易经营者仿冒混淆、虚假宣传、流量造假、刷单炒信、商业诋毁、违规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主要包括:将他人注册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仿冒混淆行为;在APP、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平台对商品功效、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行为;网红代言人及团队、“刷单”公司等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行为;互联网经营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商业诋毁行为。

  (三)严厉查处违规商业炒作、违规促销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节假日、重大庆典、交易展会,以及“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百姓消费需求增加、集中释放,违法促销、虚假宣传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多发,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以重点时段为重要监管着力点,提前部署,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促销、违规商业炒作行为。查处利用庆祝活动宣传报道或者领导人讲话内容、假借“特供”“专供”等名义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线上促销活动中促销信息公示不明确,采用欺骗性的手段、利用“进店送”“扫码送”开展违法有奖销售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优化节假日消费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局工作部署上来,牢牢把握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职责定位,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在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业和领域,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不断将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打防结合,形成监管合力。针对行业发展特点和风险防范重点,加强行政指导,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更好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广开案源,鼓励同行业经营者和相关公众对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回应、妥善处理经营者、消费者诉求。加强部门配合,集中执法力量,形成更大合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上下联动,对省局统一部署、交办的案件,要及时上报案件进展情况。

  (三)强化执法办案,提升执法能力。严格依法行政,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保证案件量稳步增长。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贿赂、网络不正当竞争等新类型、典型案件的研究和查办力度,在实践中提升案件查办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电子信息化等社会服务体系,提升案件取证、分析效率和质量,实现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能力现代化。

  (四)加强宣传力度,做好相关统计。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结合专项行动,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的重点、特色条款,让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法律内容,增强自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要建立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制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效果评估,对照表格(见附件),请各单位从今年3月份开始,每月23日前将当月执法工作情况、典型案件、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报送省局竞争直销监管处,同时报送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办案件处罚决定书等信息,并于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龙有才;联系电话:0851-85850117;电子邮箱:741124619@qq.com。

  附件:2022年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

  

  2022年3月4日        


原文链接:http://amr.guizhou.gov.cn/zwgk/xxgkml/jcxxgk/zfwj/sjwj/202203/t20220314_72972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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