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公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的通告

时间:2022-03-1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2〕69号),经盟市、旗县(市、区)政府及园区管委会自愿申请,各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研究核查,现将拟推荐申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出,并留下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将加盖公章的反馈意见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金  虎 0471-5271969  

              强  健 0471-6628927

      邮  箱:nmgip2017@126.com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

           2.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名单

           3.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2年3月11日

  

  

  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

   

  序号

  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备注

  1

  呼和浩特市


  2

  包头市

  备选

   

   

   

   

  附件2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名单 

  序号

  所属盟市

  强县建设试点县

  1

  包头市

  昆都仑区

  2

  鄂尔多斯市

  东胜区

  3

  准格尔旗

   

   

  

  附件3

   

  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名单 

  序号

  所属盟市

  强国建设试点园区

  1

  包头市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tzgg/202203/t20220311_20161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