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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时间:2022-03-10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营造全局系统良好政治生态,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政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的政治要求,督促全局各级党组织(即:各级党委、党组、支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统筹两个大局,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突出政治监督,围绕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督和“回头看”,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时时处处对标对表,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市场监管队伍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述责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组织)生活会,对全局各级党组织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核查反映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真正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局党组,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落实“三会一课”和请示报告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具体、抓细节、抓日常,对检查发现的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现象严肃追责问责,真正使党内政治生活成为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强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把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作为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协助省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围绕信访举报、干部违纪违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干部纪律作风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等情况,扎实开展分析梳理,精准研判形势,实施有效监督。每半年开展1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及时将分析结果报送省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增强监督合力

  5.强化一岗双责。全局各级党组织要紧紧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目标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办、同考核。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压力,推动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逐步形成“党组织不松手、主要负责人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6.强化清单管理。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对照《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岗位实际,推进措施落地。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年末向局党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责述廉,持续推动措施落实落地,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各级党组织稳步推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责任体系。

  7.强化压力传导。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内通过会议、谈话提醒、调研督导、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传导压力,督促下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谈话提醒、调研督导、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8.强化跟踪督导。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形成督查报告进行通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及时指出问题,督促限时整改,对履行责任不到位导致出现问题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9.强化监督合力。不断健全执纪监督、工作督查、内部审计、内部巡察“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模式,理顺协作机制,发挥好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增强监督合力。以治理工作作风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年内选择3家局属单位开展内部巡察,组织5—7家局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通过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强化督查巡察结果运用,狠抓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队伍作风持续向好

  10.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防止隐形变异。严肃查纠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防范和查处工作工作过度留痕和“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纠正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等突出问题。

  11.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结合省纪委开展群众反映强烈“急难愁盼”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行政许可、执法办案、监督检查等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查纠政策执行拖沓,行政执法不规范等现象,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坚决查处“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公正、廉政文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12.持续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杜绝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任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3.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在简政放权、商事制度改革、“一网通办”、事中事后监管等关键环节取得更大突破,力争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相融合,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14.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措施、要求。全年各级党组织专题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及反腐倡廉相关内容不少于2次。

  15.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将反腐倡廉学习列入全局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党史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警示教育,全年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少于2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不少于1次,邀请省纪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讲授专题讲座1次。加强典型案例通报的学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处理一人一事,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16.健全定期约谈和廉政提醒机制。围绕作风纪律、岗位廉政风险点,加强对人事、财务、资产管理、执法监督等重点部门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通过对新入职、新任职、受函询、受处分党员干部职工“四必谈”,及时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及时发布廉政提醒通知,加强教育督导。持续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全年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17.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照党规党纪有关廉政建设要求,进一步梳理岗位职责、界定权力范围、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制度体系,持续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力度,扎紧织密制度笼子,结合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加强管理监督,堵塞制度漏洞。

  五、突出纪检监督作用,严肃执纪问责

  18.突出监督作用。直属机关纪委及各级党组织纪检干部要认真履行协助局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重点监督管人管钱管物、行政许可、执法办案、监管检查和购买服务、采购招投标等重要事项及重点领域。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反馈要求,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内部审计、内部巡察等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被巡视、巡察、审计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集中力量抓好整改,加强对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定期询问整改进度,动态分析整改效果,挂牌督办重点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成效。

  19.严肃执纪问责。直属机关纪委对发现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职工的问题线索,要充分运用函询、初核进行处置,对违纪问题要敢于立案查处,并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对职权范围以内的线索和案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省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做好违纪党员处分衔接工作。同时,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细化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营造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0.强化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组织纪检干部全面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执纪监督业务知识,年内举办1期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有计划地组织局系统纪检干部参与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考核、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原则,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队伍。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5AD1D30E-9A41-44EB-9D6C-781C883ED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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