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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函〔2021〕356号
胡贵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11月1日为“企业家节(日)”建议》(第1039号)收悉,针对该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商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省工商联会提出建议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建议设立四川企业家节(日)
早在1984年3月24日,福建省55位厂长(经理)为冲破旧的管理体制束缚,争取企业经营自主权,联合向福建省委、省政府发出了“松绑”放权的呼吁,喊出了广大厂长(经理)的心声,人民日报刊登了他们的呼吁书,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从而拉开了企业改革的序幕。
1993年12月20日,福建、上海、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江西、北京、天津、广东、辽宁、云南、四川、河北、陕西、广西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家协会联名向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提出申请报告,热切希望每年举办一次全国“企业家活动日”。报告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我国企业家阶层正在形成,如能确定一个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对企业家们将是一个巨大的鼓舞。
为顺应广大企业家的心愿,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增进他们勇于改革的光荣感、使命感和敢为天下先的开拓精神,培养造就一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企业家队伍,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于1994年2月21日作出决定,同意从1994年起,每年举行全国“企业家活动日”。
1994年,首届全国“企业家活动日”于3月2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结合福建省55位厂长(经理)要求“松绑”放权呼吁书发表十周年纪念活动一道举行。同时决定从1995年起,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定于每年4月21日举行。2001年的“企业家活动日”曾在浦东的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2009年,为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新时代西商精神,营造全社会“像尊重科学家一样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西安市委、市政府决定,将9月8日确定为“西安企业家节”。
2019年,为大力弘扬深圳优秀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尊重企业家的浓厚氛围,把每年11月1日拟设为“深圳企业家节”等。
越来越多的地方,把设立“企业家节(日)”作为关心关爱企业家的重要载体,从而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提升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国各省市都纷纷设立“企业家节(日)”,四川作为西部经济龙头,设立四川“企业家节(日)”迫在眉睫。
二、现阶段四川民营企业家培育发展主要方向
2020年9月,省民营办《四川民营企业雁阵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年)》正式启动,筛选确定一批有特色、有基础、前景广、潜力大的企业作为培育企业,力争用5年时间,通过分类施策、积极培育,形成“龙头领军企业+优势骨干企业+快速成长企业”的雁阵企业群,实现全省民营企业“破零翻番增量”目标,即推动实现龙头企业世界500强“零突破”、骨干企业中国民企500强“翻一番”、成长企业挂牌上市“增数量”。
2020年11月,省民营办与四川省委统战部、四川人才办联合发布《四川省民营企业家梯队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年)》,以培养一支政治上有方向,经营上有本事,责任上有担当,文化上有内涵的民营企业家队伍为目标,力争到2024年,实现“1111”的目标,即各地、各部门完成各类系统化、精准化、高质量培训10万人次,基本建立金字塔式民营企业家成长梯队,覆盖100名国内领先、行业知名的精英企业家,1000名全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的领军和骨干企业家,10000名新锐民营企业家,辐射数万名具有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的创新创业者、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及非公经济组织负责人。
三、四川优异的企业家也需良好的营商环境
设立“企业家节(日)”,不仅可以增强四川企业家的荣誉感、自豪感,也将形成全社会关心企业家的氛围,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设立“企业家节(日)”,是对四川企业家的信任,让四川企业家努力奋斗,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设立“企业家节(日)”,将成为四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家信心的又一有力举措,也将进一步激励四川企业家坚守实业、创业创新,营造全社会尊重企业家、关爱企业家、支持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生命线,是最关键的竞争力,是城市生产力、吸引力的重要衡量标尺,直接影响一个地区的发展前景和后劲。营商环境好坏,企业家感受最深。积极促进设立四川“企业家节(日)” 让四川营商环境将再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您对四川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
(联系人:吴卓荣 联系电话:86782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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