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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函〔2021〕365号
郝士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省民营企业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建议》(第0824号提案)收悉,针对该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商请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和省工商联等单位,提出办理建议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市场准入政策。目前,我省正在进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综合改革举措研究,探索在企业登记、招商引资等领域制定统一协同的市场准入规则,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支持逐步开展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缩短至20日。持续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推动更多电子证照跨地区共享应用。建立健全两地“12345”热线互转机制,12月底前实现“一号响应”。探索在企业登记、招商引资等领域制定统一协同的市场准入规则。在投资贸易、生态环境、客货运输等领域探索建立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规范统一监管标准。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政策,深入推进民营经济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创建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统一的企业服务平台,引导成渝地区商(协)会和重点民营企业共同开展项目推介、银企对接。加强区域信用建设合作,联合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协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完善知识产权跨区域和远程维权服务。
(二)优化民间投资政策。省发改委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支持民间投资参与补短板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引导银行积极增加民营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规模和比例,降低民间投资负担。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拓宽民间投资渠道。继续围绕川渝共同实施、合作合资等重点,再筛选推出一批川渝合作共建重大项目,更多更好地向成渝地区民间资本开放政策,充分激发民间资本投资,助推两地民营经济高点起步、跨越发展,合作共建项目拟于近期对外发布。
(三)优化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开展西部大开发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叠加政策试点。支持实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叠加政策,即在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所得税的基础上,减按9%征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加快推动成渝地区金融机构跨区协作,推进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加强金融与经济的协同配合,助力企业发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与重庆签订《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备忘录》,与人民银行总行起草完善《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着力打造具有全国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加强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协同,加大对民营经济的重要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融资支持,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多方联动,助力民营企业把握发展机遇
(一)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省民营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入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四川重庆党政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要求,推动四川省与重庆市民营经济协同发展,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营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区,打造“双城”民营经济平台载体,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营经济发展定位上,探索建成“一高两地区”,引领区域民营经济协同创新发展。同时,每年川渝两地轮流召开一次合作峰会,搭建两地交流合作的高端平台,建立多层次合作协商机制,促进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助力川渝两地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省经信厅加强产业合作,与重庆市经信委签署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汽车产业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提出两地要在提升产业配套合作、加速新兴产业集聚、推动技术创新协作、促进应用示范融合、共享检验检测资源、营造协同发展氛围六大方面展开合作,成立工作专班和加强人才保障的合作机制。共同出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创建管理办法》,围绕园区开发建设、产业优化布局、重点项目招商、公共平台打造、产业生态构建、产业集群发展、人才交流培养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着眼行业发展趋势,引导帮助企业争取产业政策和资金支持,切实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目前,启动首批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创建申报工作,认定创建20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
(二)大力推动联动机制建立。加快推动民营企业积极融入双城经济圈建设,增进两地民营企业合作交流,省工商联联合重庆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等单位,发动全会力量,组织开展3次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全面反映民营经济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等,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两省(市)党委常委、统战部长分别率各自统一战线成员(包括商协会代表和民营企业家代表)调研三访、签署协议,搭建统一战线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平合。与重庆市工商联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我会与重庆共同牵头发起,联合桂、贵、滇、藏、陕、甘、青等9省(市、区)工商联,共同发出“川渝民营企业家携手合作,同心共建双城经济圈”成都倡议,建立泛成渝地区商会联席会议机制。配合重庆市委统战部举本首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商会联盟峰会,初步构建了川渝民营企业合作交流机制。成功举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及转型发展培训班”,邀请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庄聪生等高层次专家学者亲自授课,民营企业家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重点有了更系统掌握,参与建设积极性更强、信心更足。省经信厅发挥桥梁作用,指导四川省工业设计协会与重庆工业设计协会签署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助推科技进步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下一步,将继续与重庆方面加强合作,进一步搭建起两地商会和企家合作交流平台。
(三)深化构建合作交流新理念。目前,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营经济协同发展,形成的“广安—北碚”和“泸州-江津”示范区建设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确定了目标任务和合作领域,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发展示范和有力支撑。与重庆共同举办“首届川渝民营企业家合作峰会”,川渝两地优秀企业家代表等500余人参加,发布了倡议书和合作宣言,进一步凝聚起西部地区民营经济力量,加快协同发展、合作共赢进程。组织我省30多家企业前往重庆参加“首届成渝双城经济圈商会合作峰会”。成功举办“第九届泛成渝经济区商会合作峰会”,吸引来自川渝两地及广西、云南等地300余人参会,15个产业项目签约遂宁,签约总金额177.45亿元。发布《深化泛成渝经济区商会合作倡议书》,引导民营企业抢抓发展机遇。
三、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助力民营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
(一)推动两地人力资源协同共享。建设示范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两地劳务合作,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协作机制,实现招聘信息共享。通过建立两地劳务培训者审查资格机制,两地互认培训结果,促进劳动力有序合理流动。推动两地产业工人协同培训,为两地民营企业提供订单式人才培养,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人才支撑。民营企业通过内部技术、人才、渠道等方面的共享,开展联合研发、联合采购等活动,实现降本增效和“1+1>2”的协同效益。
(二)推行人才资质互认共享。省人社厅会同重庆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川渝职称互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了川渝职称互认机制。对持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高级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或者确认,由用人单位按需择优自主聘任(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由用人单位按照川渝两地现行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及岗位管理有关规定,择优自主聘任(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互认工作,由各市(州、区、县)有关部门或企业,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参照执行。
(三)探索人才引进机制。认真探索两地共同搭建人才供需平台,给予人才跨省就业、借调补助。研究完善境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入境引进制度、制定紧缺人才职业清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补贴并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等。同时,面向全球招募人才,纳入“蓉漂计划”“重庆市英才计划”和“成渝双城经济圈一揽子人才计划”,加速成渝两地人才的增新、互流和互补,解决两地民营企业发展的人才短板问题,从而更好地发挥民营企业在成渝经济圈建设中的作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袁静华 联系电话:1819088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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