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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863号提案 答复的函

时间:2022-03-10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川市监函〔2021〕526号

  

   

  陈茂瑜委员:

  非常感谢您给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撤乡并镇后农村食品安全教育和监管的建议》(第0863号提案)收悉,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及相关建议,我局认真研究,并商请了省委编办、财政厅等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关系到全民的生命健康、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民生关注的焦点、媒体曝光的热点,是国家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36.11%,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教育和监管仍然十分必要且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深化,触角延伸到镇村一级,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强化日常监管,排查风险隐患,严打违法犯罪,积极宣传教育,使农村食品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全省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一、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农村地区地域辽阔,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长久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多措并举,进一步探索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监管手段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规范市场监管所建设。今年,省市场监管局将“探索乡镇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列为年度重大工作着力推进,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全省市场监管体系建立、监管编制人员配置及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梳理市场监管扩权赋能、权责清单,依法理顺系统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职能衔接,建立健全基层市场监管制度机制,配合地方政府健全完善市场监管所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

  (二)完善配套监管制度。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四川省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分别从重点领域、重点业态、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四个方面对农村食品安全重点风险隐患进行了分类,并对关键风险点进行了明确,对风险控制和等级进行了划分,旨在严防严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农村地区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优化基层治理体系。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治理新模式。泸州市、绵阳市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食品安全监管三级网格体系,统筹各方力量推动基层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广安市将食品安全纳入网格员社会治理范畴,并在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增设食品安全平台模块,将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攀枝花市把食品安全监管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甘孜州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州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形成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有效缓解农村地区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为抓手,以“整体形象好、证照明示好、自律行为好、食品质量好”的“四好”为基本要求,制定示范创建标准,通过树立典范,以典型引路,正本清源,有效引导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探索推进农村食品店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管理,支持、培育和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主渠道,助推农村食品经营模式和整体水平提升。

  二、关于加强支持保障力度

  随着机构改革、撤乡并镇等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全省各部门从编制、资金、人员、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强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让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在改革中“不掉队”。

  (一)统筹基层编制资源配置。按照中央机构改革要求,市县两级将原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机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并相应对市场监管所、食品药品监管所进行整合及优化调整。按照省委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部署安排,省委编办研究提出了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基层编制“五个不减少”,并由县(市、区)在辖区内统筹调配。随着乡镇行政区划的整合优化,基层编制资源得到了整合加强。目前,各地正结合区划调整后乡镇发展实际调整市场监管所布局,同步优化乡镇编制资源配置。

  (二)保障食品监管资金投入。财政厅通过统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和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对相关部门开展监管工作予以支持,并指导督促各地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事业发展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确保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资金需要。

  (三)提升监管队伍整体水平。省市场监管局以“探索乡镇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为抓手,以职业化专业化为导向,大力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推进监管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实现重心下移,确保履职到位,完善基层市场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市场协管员制度和村级食品安全预警哨点。

  (四)支持智慧监管手段创新。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农村群宴食品安全在线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四川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试点工作方案》,支持试点地区积极探索智慧化、信息化监管手段。从试点情况看,成效明显。通过创新监管方式,探索以“互联网+监管”路径,提升科学化监管水平,推进我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效率。

  三、关于重点难点问题攻坚

  针对农村地区长久以来存在安全问题突出、市场秩序混乱、风险隐患较多的情况,省市场监管局采取重拳出击治问题、专项整治清乱象、抽检排查防风险等举措,取得实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突出问题治理。省市场监管局制发整治全省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工作通知,督导各市(州)排查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2019年以来,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0余万户次,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400余户。今年初,省食安委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川食安委〔2021〕3号)聚焦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确定为全省未来三年进行集中攻坚的重点行动之一,实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常态长效治理。

  (二)紧盯“保健”乱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重点区域特别是农村地区食品、保健食品等市场营销环节欺诈和虚假宣传乱象,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总局重点任务安排,在全省开展整治“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2020-2021年)”及“春雷行动2021”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健”(服务)市场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市场秩序,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严厉查处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查处各类保健食品案件137起,涉案金额53.96万元,共罚款116.96万元。

  (三)加强隐患排查,强化抽检风险监测。2020年10月,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全省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统一开展城乡结合部、农村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21个市(州)的83个县区,527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风险隐患968条,并通报各市(州),要求落实好属地监督责任和主管责任。省市场监管局每年结合上一年度风险分析研判情况,确定抽检重点品种、项目、区域和环节,主要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地方特色食品、“三小”食品,做到抽查一个产品、摸清一个问题、整顿一个行业,维护农村食品安全。同时,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重大风险,及时研判报告,切实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出谋划策。

  四、关于常态化宣传教育

  省市场监管局近年来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宣传活动,有效构建常态化的宣传机制,强化对消费者的专业知识教育和自我维权意识,提高群众关于食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培养遵法守法、知法用法意识。

  (一)开展科普知识宣传。积极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活动,不断强化科普意识,创新科普载体,优化科普资源,扩大科普受众,有效提升公众素养和消费信心,全力开创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新局面。“五进”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共开展2245场次科普宣传活动,参加人次约51万人,发放宣传资料84万份。围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行动开展宣传,引导公民个人、社会团体、新闻媒介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制作发放食品安全、鉴别假冒伪劣食品等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二)开展政策法规宣讲。运用电视台、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发布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和食品安全动态、食品安全消费预警信息;协调食品安全专家上网课,普及安全消费知识;指导市(州)开展“食在安心•你送我检”活动,消费者与专家现场直接交流,专家第一时间答疑解惑,新闻媒体现场直播,有科普、有游戏,寓教于乐,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一场“有温度、有热度”的食品安全课堂,活动取得较好实效。

  (三)联合专家媒体发声。以科学理性为基础,邀请专家解读和普及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及科学知识。通过建立完善专家库,定期组织召开政府部门、媒体单位和行业专家交流座谈会,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加快构建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今年3月2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又召开了新闻媒体座谈会,与17家媒体就做好食品消费科普知识宣传、媒体监督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聚焦食品安全专业知识教育宣传,着力提升群众认知水平和安全意识。

  (四)加大监管培训力度。相关部门着力加大对问题企业、问题产品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消费保健食品。切实加强对老年保健食品市场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培训、指导和服务,引导经营者依法守法经营。强化对相关行业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下一步举措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提升,持续抓好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农村食品消费特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广播站、学校等渠道,通过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公布典型案例、印发宣传册、发布科普视频、举办培训讲座等方式,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劣质食品鉴别、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知识,倡导安全、理性、科学消费观。组织开展专家、消费者互动活动,广泛收集基层食品安全风险问题。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你点我检”、保健食品“五进”宣传、社区“双报到”等活动,发挥宣传集群优势,及时曝光食品违法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不法分子,督促食品经营业户守法经营,形成良好社会导向,全力打造食品消费安全环境,打造舆论引导新格局,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是增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充实基层执法监管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实施网格化监管,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着力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培养懂法律、有办法的基层执法监管人才,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效能。将执法装备、设备和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统筹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并指导督促各地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推动“舌尖上的安全”任务落地落实。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坚持和完善编制动态管理,推动市(州)、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通过内部挖潜、加强调控等方式,统筹使用好现有编制资源,更好地发挥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适应基层监管工作的需要。

  三是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条件的审核和持续符合许可条件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好主体准入关,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行动,加大对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日常巡查力度和频次,加强对农村食品监督抽检和监测力度,排查农村食品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同时,就提案中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明确比例,根据财政增长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实际情况,每年适当增加投入比例,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建议,财政厅回复: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的“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精神,不宜出台每年增加投入比例用于农村食品安全的相关政策。各级财政将继续通过把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等方式,着力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

   

  (联系人:曾雨汉,联系电话:18208231226。)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1133/2021/8/2/b83ec4ea337941dca6d9efcec0efee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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