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五批“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4号)

时间:2022-03-10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活动。通过发布“你点我检”调查问卷,广泛征集公众意见,确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食品品种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现将第五阶段“你点我检”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共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5类食品16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覆盖全市辖区内的157家生产经营单位。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垫江县胡代英副食店销售的、垫江县悦露酒厂生产的白酒,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垫江县叶洪米线粉条加工厂生产的米线(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万寿路8号一层菜摊16-20号秦贵初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南岸区好再来副食店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永川区柏光华白酒加工厂生产的白酒,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原文链接:http://scjgj.cq.gov.cn/zfxxgk_225/fdzdgknr/jdcj/spaq_1/jcjgxx/202112/t20211228_1024544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