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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2-03-10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计量质检院,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系统普法力度,增强全系统干部法治意识,为“十四五”时期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格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系统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全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全系统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主线,以增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抓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系统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监管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市场监管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目标。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和工作导向,以满足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市总体部署,突出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把普法工作融入全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全面落实好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系统普法与法治实践相融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市场监管普法融入到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制定、行政执法、法治监督和日常监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明确全系统普法工作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系统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刻学习领会“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领会宪法精神和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意义,深入学习宪法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宪法意识。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在全系统广泛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全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内容和相关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继续把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为执行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基本任务。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需要,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市场准入相关法律法规,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为经济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各项措施,严守安全底线;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着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制度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强国战略有效实施;适应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深入学习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五)深入学习宣传市场治理现代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宣传网络平台经济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以及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规章,推动全系统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把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项学习有机结合,深化拓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使广大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

三、推进全系统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推动普法与治理集成,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从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消费者三个维度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

  (一)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培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着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市场监管所等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严格按要求完成总局、重庆市规定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学时,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日常学法、岗位学法,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形式,运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法,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二)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倡导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深化“法律进企业”,强化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对企业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培训,引导企业推进合规建设,帮助企业提升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和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化“法律进网络”,推进互联网平台依法治理,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自觉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落实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规则。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依托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推动本领域各行业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发展。

  (三)加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积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等特殊纪念日以及法律颁布实施周年重要节点,根据消费者特点,组织开展消费保护、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打击传销、互联网消费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利用群众身边人和事来以法释惑、以案讲法,增进群众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认识和了解。坚持普法宣传与业务服务结合,举办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公众开放日”等活动,面向全社会传播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宣传市场监管工作成果。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重点场所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治宣传服务。发挥行政调解、社会调解职能作用,助力消费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建设。

四、着力提高全系统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把普法融入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制定起草过程。在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的制修订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组织参与总局、重庆市举办的相关知识竞赛、电视电话培训会议、专题培训班、业务研讨会等活动,为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营造良好实施氛围。将配套解读作为规范性文件发布的重要环节,采取发布新闻、解读文章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清讲透有关权利义务和主要制度。

  (二)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通过现场执法说理、个案行政指导、案后回访教育等多种方式,把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全面落实办案过程法律告知制度,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通过典型案例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社会热点案件法治解读、微普法等形式,推动个案处理变成普法公开课,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遴选重点领域典型案件,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渠道推广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活动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理念,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感受到权利受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成果展示、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市场监管法治意识。

  (三)把普法融入日常监管过程。在行政许可、检查、确认、奖励、裁决、调解等工作中落实普法责任,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积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在日常监管中注重运用好专业人才队伍力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系统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公职律师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结合实际为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提供权威专业的法律宣传教育服务,促进本行业本领域人员学法用法,引导管理服务对象依法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服务和融入全市普法工作大格局,积极参与“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创新市场监管普法载体。推进“智慧普法”,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新媒体推进网络普法,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网络普法覆盖率、到达率和阅读率。推进“精准普法”,紧跟民生、社会和时事热点,结合各类人群不同法治需求,精准有效推送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征集和组创市场监管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普法作品,建立并不断扩充市场监管普法宣传资源库。推进“融合普法”,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注重新技术的使用,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普法服务,用好用活总局和重庆市搭建的各类普法平台、数据库,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整体效果。

  (五)打造市场监管普法品牌。继续打造“市场监管大讲堂”等普法品牌,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和业务知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普法实施计划,采用各种形式开展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日常普法宣传,不断丰富和优化普法产品供给,针对不同普法宣传活动,打造具有个性化、差异性和针对性的普法产品,并在特殊纪念日和单项法律颁布实施周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重点宣传,满足不同受众群体的需求,形成品牌效应。积极培育市场监管法治文化,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理论研究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不断提升公正文明执法理念。推广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倡导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

五、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由市局局长任组长,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处,负责统筹协调全系统普法工作,组织各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制定本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对全系统普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普法办事机构,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重点内容,把推进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普法规划,明确年度普法工作重点任务和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做到普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五落实”。

  (二)完善普法制度。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部门、各单位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各项制度要求,做学法表率。加强法治学习教育,深入贯彻《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严格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推动形成法制机构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明确普法责任分工,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重点对执法队伍、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工作。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全系统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鼓励、支持协会、学会、技术机构结合实际为企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服务。

  (四)强化经费保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加大对普法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经费支持力度,推动各类资源向普法一线倾斜,加强和规范经费管理使用,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坚持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市局机关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普法措施落地见效。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按规定申报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加强普法责任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探索建立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制度,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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