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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本轮疫情整体上进入扫尾阶段!进口冷链食品风险怎么管控?农批市场如何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权威回应来了!

时间:2022-03-10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作者:佚名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1月20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主持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 米锋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截至目前,本轮本土疫情波及的省份中,有8个省份连续14天以上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额济纳、黑河、大连等边境口岸城市疫情得到快速有效处置。多个省份在一个潜伏期左右控制住疫情。全国本轮疫情整体上进入扫尾阶段。近期全球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连续五周反弹,我国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要继续巩固落实现有防控政策,加强口岸地区防控能力建设,守好外防输入第一道防线,落实“四早”要求,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要继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截至11月19日,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4亿2290.8万剂次。完成全程接种的人数为10亿7630.8万人。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我们请来了教育部防控办主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先生,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吴良有先生,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女士,基层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诸宏明先生,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监管司副司长刘洪彬先生,请他们共同回答媒体提问。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

  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对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采取了哪些措施?谢谢。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监管司副司长 刘洪彬

  

  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人物同防”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密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经不断实践探索和研究完善,已逐步形成一整套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管控措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严格规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即: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对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认真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对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予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同时,禁止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是及时有效开展涉疫食品排查。2020年7月海关部门通报从厄瓜多尔冻虾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以来,部分地区陆续检出进口冷链食品及内外包装核酸阳性情况。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相关信息通报后,第一时间组织对核酸阳性食品同批次产品(以下简称涉疫食品)开展全面排查,下架停售、专区封存相关食品,逐一排查涉疫食品来源、去向,及时向上下游省份通报涉疫食品的流向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对涉疫食品实施分级分类处置。

  三是推动构建和应用覆盖全国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为提高进口冷链食品追溯效率,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研发“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着力提升涉疫食品排查管控精准度和时效性。目前,31个省份已全部建成省级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并实现与国家级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和共享,强化了跨部门跨地区追溯管理协同联动。

  四是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实效。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在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要求,以及实施涉疫食品排查管控方面的工作能力,今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部署指导市场监管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专项培训及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监管队伍风险排查处置以及疫情风险防护和管控能力,科学高效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任务。

  从前期工作看,目前对进口冷链食品采取的各项风险防控措施是行之有效的。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重点是加大落实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的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物防”工作,切实提高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和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工作执行力和精准度,全力守住严防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市场监管防线。

  人民日报记者

  农贸市场是人员高度集中和流动的场所,发生疫情扩散的风险也较高,如何做好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并且同时保障市场销售的食品安全。对于市场管理者和场所内的经营者都有什么样的防控要求?谢谢。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监管司副司长 刘洪彬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正如你所言,农贸市场是重要的民生设施,也是人员高度集中,流动性强的场所,而且有的时候还是大型密闭空间,所以它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2020年8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组合组已经印发《关于印发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推动农贸和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做实做细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疫情风险预防和管控工作,指导市场开办者、场地经营者以及顾客全方位开展防控与防护。《指南》中对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应当遵守的日常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设施、公共区域卫生、销售区卫生、个人健康防护、应急处置以及顾客的个人健康防护都已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根据《通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加强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的综合监管执法,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双主体责任。

  为了完成上述职责任务,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市场销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就监督指导农批市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明确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是要求农批市场开办者依法依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于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以及销售者加强入场查验,对无合法来源的食用农产品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二是要求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采购、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加强进货查验,禁止采购、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这也是疫情防控的需要。

  三是要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的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对发现采购、经营无法提供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三证”或者“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报告。截至到三季度末,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农贸市场各类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215.29万家次,发现违规经营主体3.32万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均已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对农贸市场、农批市场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查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切实防范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风险和疫情传播风险。

  谢谢。


原文链接:http://scjgj.fujian.gov.cn/zt/fjscjgyqbb/zcps/202111/t20211123_57795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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