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福建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时间:2022-03-10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作者:佚名

  

   相关文件: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提高我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五章二十六条,包括总则、承检机构工作要求、组织实施、问题处理及附则,旨在为科学有效地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担我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承检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提供依据及标准。《办法》规定:考核主要采取数据抽查、现场检查、留样复核检验等方式,对承检机构完成抽检任务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动态考核。《办法》列出了承检机构可能存在的20多种问题情形,根据考核发现问题情况,对承检机构采取责令限期改正、通报、约谈、暂停或终止委托任务、收回按照合同支付的抽样检验费用等处理措施。承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承检机构资质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办法》实施后,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与要求,开展对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的考核管理,保障市场监管部门抽检数据的公正性,确保食品抽检工作有序高质量开展。


原文链接:http://scjgj.fujian.gov.cn/zw/zcjd/bmzcwjjd/202101/t20210128_5528209.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