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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电网直供电价格监管的通知

时间:2022-03-10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为切实加强全省非电网直供电价格管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履职自觉。非电网直供电价格监管是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之一,是落实国家和省对市场主体帮扶纾困、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非电网直供电价格监管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政策,增强履职自觉,特别是国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对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带来的变化,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管执法。《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作出最新明确,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学习,把握政策要义,协同发展改革等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切实将非电网直供电价格监管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好。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提醒告诫力度,督促供电主体对照政策,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努力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依规查处拒不执行电价政策的供电主体,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屡查屡犯、查而不改、严重损害终端用户利益的供电主体公开曝光。同时,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加强协同共治。非电网直供电价格监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监管对象复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相关投诉举报、舆情民意热点、新老政策衔接等情况,开展分析研判,注重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制度,补齐监管短板,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从政策制度、监管执法机制、源头治理等多方面推动非电网直供电价格监管深入开展,有效实现非电网直供电价格社会共治。

  

  

  

  2021年12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291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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