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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合肥海关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

时间:2022-03-10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各隶属海关: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国市监食生发〔2022〕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贯彻落实。各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坚决遏制“食金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联系电话: 省市场监管局0551-63356735

       省卫生健康委0551-62998556

       合 肥 海 关0551-63549935

  

  

                     省市场监管局 省卫生健康委 合肥海关

                                   2022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462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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