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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
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市监函〔2021〕4号),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第一次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5月21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1.登记事项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4.广告行为检查
5.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7.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8.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9.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10.计量监督检查(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能效标识、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11.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产品监督检查)
12.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13.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14.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比例、数量
(一)抽查对象范围
全省2020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包括企业集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办事处)、个体工商户(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
(二)抽取比例
1.一般检查事项:广告经营者按1%比例随机抽取;拍卖企业、文物经营企业、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按2%比例随机抽取;商标代理机构按5%比例随机抽取;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按10%比例随机抽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企业按20%比例随机抽取;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按10家抽取;专利代理机构随机抽取20家;随机抽取2500家企业对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2.重点检查事项:工业品获证企业、食品生产企业按10%比例随机抽取;热水器生产销售企业、加油站(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集贸市场超市(涉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商场(电器、坐便器类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按10%比例随机抽取;眼镜成镜生产销售企业按20%比例抽取;燃气灶具、童车生产销售企业按30%比例随机抽取;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按50%比例随机抽取;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按100家随机抽取。
3.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的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按1%比例随机抽取。
四、抽查工作流程
(一)省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按照不同比例、不同数量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监管机关将检查对象名单分三个批次派发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其中,第三批次随机抽取2500家企业只针对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进行检查),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安排,按照实际情况逐级派发。对专利代理机构的抽查,由省局将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由各市、雄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按要求进行检查。
(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工作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通过“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省局抽查对象名单派发后,5日内在“工作平台”中完成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
(三)检查前,省局将针对本次抽查所涉及的检查事项,组织有关处室开展集中业务培训,重点讲解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等实务,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综合业务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
(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中的抽查事项,对每一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检查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确保一次性完成检查任务。
(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后续处理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省局信用监管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内部联合抽查,切实把随机抽查作为发现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细化工作,强化内部融合,增强责任意识,统筹推进落实,不断提高问题发现率。抽查结束后,省局将视情抽取部分被抽查企业进行回访,回访情况计入年终考核结果。
(二)强化协调配合。本次内部联合抽查涵盖检查事项较多,涉及业务条线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整合执法资源,认真组织,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抽查前准备工作,定期督导辖区抽查工作进度、汇总上报总结报表等工作。相关业务部门要积极主动搞好配合,在抽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省局对口处室沟通。
(三)注重宣传培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抽查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专家解读、政策宣讲、发送公益短信、开设专栏专题、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举措与成效、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的意义,进一步扩大双随机监管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各级要强化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杜绝抽查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省局相关业务处室要结合职责,积极指导、解答基层在抽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四)及时反馈情况。一是报送工作总结。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抽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抽查结果、后续处理、问题及意见建议等),连同附件1-3表格,于2021年6月22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局信用监管处。二是报送宣传稿件及影像资料。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将宣传稿件(包括工作情况、工作亮点、有关政策解读等)、照片、视频、报纸、图片等资料与工作总结一并报送。
凡不按时报送、数据核对不认真、后续处理结果无反馈、抽查检查敷衍了事、走过场、随意填报检查结果的单位,省局将予以通报。
联 系 人:王燕,0311-67568163、67568161(传真)。
电子邮箱:hebgsjqgc@163.com
附件:1.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
2.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明细表
3.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发现问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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