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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监管办、各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2020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市药监局2020年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经市药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2020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市药监局按照《2020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围绕保证药品安全底线,服务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以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和“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扎实有效普及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构建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深入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责任部门:机关党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市委、市场委党组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突出宣传党章,大力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部门:机关党办)
(三)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让宪法宣传天天见、处处见,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地位作用、宪法实施的重要成就,深化宪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宪法宣传对机关和基层的广泛覆盖,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宪法意识,促进法治信仰内化成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组织开展宪法相关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责任部门:法规处、机关党办、各监管办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进全局干部职工守法普法,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加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深入学习宣传国旗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普法过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过程。(责任部门:机关党办、法规处、各监管办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五)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普法实践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6.26禁毒日”、“安全用药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分时段明确宣传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对、野生动物保护等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两法两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等法律法规规章。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制度环境。根据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加强脱贫攻坚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和帮扶村需求,推进“法治扶贫”。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消防法、信访条例等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责任部门:各处室、各监管办公室、各区市场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化“两品一械”监管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主题鲜明、内容突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法治服务,增进社会各界对药品监管执法工作的了解,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提升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各监管办、各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七)继续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落实《天津市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采取网上观看、现场旁听或观看视频等形式,安排我局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进一步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不断丰富学习途径,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全面落实《天津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年终述法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将宪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依托学习强国、天津干部在线学习等软件平台,组织干部深化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责任部门:法规处、机关党办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七五”普法收官,谋划“八五”普法开局
(八)开展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组织开展自查,认真对照党中央、国务院“七五”普法规划和市普法办、市市场监管委“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落实。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评估工作,迎接市普法办检查。做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责任部门:各处室、各监管办公室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九)宣传推广各类典型经验。积极参与“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和典型事迹、经验宣传。推广宣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法治文化、新媒体普法等经验做法。积极参与第二届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评选活动。(责任部门:法规处、综合处、机关党办、各监管办公室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十)谋划好“八五”普法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精神,科学谋划好“八五”普法。积极借鉴其他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有益做法,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准备,突出新时代普法工作的时代性、先进性和实践性,为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实践提供法治保障。(责任部门:各处室、各监管办公室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十一)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突出强调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结合实际工作确定2020年重点普法宣传项目,全面落实普法责任。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健全落实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全年至少开展一次以案释法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深度融入到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全过程。加强对普法责任制的考核评估,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增强群众满意度。(责任部门:法规处、各业务处、各监管办公室、各区市场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新闻载体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其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方式和途径,灵活运用短平快的微宣讲、微视频、微电影等,大力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相关科普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服务。(责任部门:综合处、法规处、各业务处、各监管办公室、各区市场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充分发挥系统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责任部门:法规处、综合处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十四)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明确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定位,加强对各部门普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着力整合普法资源,搭建交流共享平台,推动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十五)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政治学习和法治学习,强化基层调查研究,吃透中央精神和基层实际,实打实地做好各项工作,防止形式主义。
(十六)加强督导总结。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要按照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加强督促指导,各责任部门要注意收集汇总可看可学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
请机关各处室、各监管办公室、各区市场局要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本实施意见的组织推动落实,认真落实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请单位、部门于2020年6月24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通过OA系统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阶段性情况报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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