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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展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中国质量报 发布日期:2021-09-08 14:52
为持续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有效保障天津市2021年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市教委、市卫健委、市公安局自8月23日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摸清底数消除管理盲区。天津市各区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准确掌握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民办托幼点食堂、校外培训机构食堂底数。按照相关要求,全面排查辖区民办托幼点、供餐的校外培训机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形成有效管理。
夯实数据筑牢学校食品安全基础。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及时通报学校(幼儿园)、民办托幼点、供餐的校外培训机构食品安全有关信息数据。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梳理学校食堂分类,严禁变相改变学校食堂经营类别。按照食品经营风险分级工作要求,做好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含为学校提供食品及原料的中央厨房)、校园及周边信息标注,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督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区相关部门加强联动,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民办托幼点食堂、校外培训机构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和餐饮门店为重点,加强监督指导,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压实各有关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各区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环节全覆盖监督检查,严查集中用餐信息公开有缺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经营场所脏乱、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未按要求定期清查库存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彻底、未按要求留样、校外供餐餐食运输温度不达标、配送餐食标注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学校未严格履行接餐查验义务、整改问题不落实等行为。
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年底前全面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民办托幼点食堂、校外培训机构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100%全覆盖总体目标,并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向家长进行展示。
附件:
11月22日至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
计量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5月16日至17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在新能源的发展过程中,新能源装备...
5月16日下午,省纪委监委驻省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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