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44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11月17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普法力度,增强全系统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意识,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根据《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本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市场监管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突出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和重点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以高质量普法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首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围绕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市场监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守法普法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十进”活动有序有力推进;市场监管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遇事找法的自觉性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满足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突出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安排和落实好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监督、评估和考核,共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疫情防控、营商环境优化、食品安全等方面,将市场监管普法融入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复议诉讼、投诉处理和日常监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普法工作。
二、明确市场监管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系统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市场监管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宪法实施案例的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以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地位。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普法服务队作用,依托空中课堂、主题动漫微视频征集、网上知识竞答等形式,组织好系列宣传活动。
(四)突出围绕服务大局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宣传国家安全法等,组织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突出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禁毒、扫黑除恶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五)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市场准入相关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适应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六)深入宣传与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全系统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公平竞争文化。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增强安全意识。大力宣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执法部门通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深入学习宣传首都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聚焦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紧紧围绕“七有”“五性”补短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切实加强《北京市接诉接办条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禁毒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普法宣传,为贯彻实施提供有效支撑,推动首都法律意识深入人心。广泛宣传市政府关于疏解非首都功能等相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进企业信息互联共享和联合惩戒等政策规定,更加有效落实“宽进严管”要求。
(八)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推进市场监管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推动普法与治理集成,营造全社会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从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消费者三个维度加强普法工作。
(一)加强市场监管干部法治能力培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放在普法工作首位,引导各级市场监管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和旁听庭审等活动,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创造条件。探索建立网络学法课堂、手机客户端学法专栏等,拓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逐步推广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考试。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着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区(分)局及市场监管所等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市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法治专题培训;区(分)局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脱产培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培训。
(二)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倡导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一是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为企业“送法律、送服务”活动,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顺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新形势,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针对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实际,推进互联网平台依法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三)加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根据消费者特点,组织开展消费保护、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打击传销、互联网消费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和完善消费者咨询知识库,使12315热线成为普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沿阵地。
(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依托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推进企业将合规管理嵌入业务工作全流程环节,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确保职工教育落到实处,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四、着力提高市场监管普法针对性有效性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及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争取最大共识。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知识竞赛、电视电话培训会议、专题培训班、业务研讨会、市场监管大讲堂等形式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宣传培训,保障顺利实施。将配套解读作为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布的必要环节,采取新闻发布会、解读文章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清讲透有关权利义务和主要制度。
(二)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过程,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遴选各区(分)局查办的各类典型案件,编写市场监管典型案例选编,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
(三)把普法融入日常监管过程。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商事主体登记制度改革,深化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行政许可、检查、确认、奖励、裁决、备案、复议等工作中,加强释法析理,引导服务对象依法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五、不断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创新
(一)利用特殊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纪念日和单项法律颁布实施周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宣传效果。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等“十进”活动。
(二)打造市场监管普法品牌。继续打造“市场监管大讲堂”等市场监管普法品牌,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总局定期组织开展的“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全系统市场监管干部全员参加,逐步把这项赛事打造成“八五”普法的重要抓手和普法品牌。
(三)创新市场监管普法载体。以法治论坛、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主题开放日、在报纸媒体刊发署名文章和专访等形式,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工作成果,提升社会公众市场监管法治意识。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注重新技术的使用,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推进“互联网+智慧普法”。
(四)拓展市场监管普法阵地。加强普法宣传与业务服务结合,举办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公众开放日”等活动,面向全社会传播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宣传市场监管工作成果。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等重点场所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五)培育市场监管法治文化。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繁荣发展的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推动各区、分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到2025年,全系统力争实现每个区(分)局都建有一批普及法律知识和行业知识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每个市场监管所都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等阵地,积极参与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工作,发挥其引领和示范作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积极培育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土壤。认真参加法治文艺大赛、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激发法治文化创作活力。丰富普法宣传手段和载体,采取文学作品、知识竞赛、送法律送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
六、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一)健全普法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八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推动形成法制工作机构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成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冀岩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方葆青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其他市局领导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各直属单位负责人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处,法制处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包括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部署及分解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指导、协调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人教处、宣传处、科财处、综合事务中心在培训安排、对外联络沟通、经费保障以及对外宣传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各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机场分局应健全相应的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制定普法规划。市局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目标任务分解表,市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督导落实。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要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或者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法治建设年度计划的重点内容,明确年度普法工作重点任务,做到普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五落实。
3.加强经费保障。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健全普法工作制度
1.完善学法用法制度。一是按照市要求,深化落实党组会(办公会)会前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评议,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年度述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按照总局要求,健全市场监管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开展“共性法律+业务法律”模式线上测评,着力推动以考促训、以考促用。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结合北京市发布的普法责任制清单,编制本市市场监管系统普法责任制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普法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
3.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各业务处室结合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重点对执法队伍、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工作。按照总局要求,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直属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鼓励、支持协会、学会、技术机构结合实际为企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服务。
(三)完善考核评估机制
1.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各单位要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
2.按照总局及本市要求,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
3.按照本市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4.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市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七、按照计划步骤确保“八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
本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规划制定阶段(2021年下半年)
1.市局组织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并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备案,下发全系统执行。
2.2021年12月底前,市局机关处室、机场分局、各事业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具体计划或措施;各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要制定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并报市局备案。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市局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2025年上半年)
1.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划和本单位制定的“八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将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分解到各内设机构,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2.各单位根据需要组织普法工作自查、检查、抽查和评估。根据全国普法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统一安排,2023年开展中期评估和督导工作,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
1.2025年下半年,总局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对“八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同时组织“八五”普法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
2.市局将组织对各部门、各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机场分局的“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中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2021-2025年)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分解点 | 任务分解 | 主责单位 | 协作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 |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 1 | 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系统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广泛深入开展学 习宣传活动。 |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2 |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点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 机关党委 | 法制处 党建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3 |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 | 人教处 |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二 |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 4 | 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的学习宣传。 |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5 |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6 | 加强宪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 | 法制处 | 总队,各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机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三 | 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 7 | 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依托空中课堂、主题动漫微视频征集、网上知识竞答等形式,组织好系列宣传活动。 | 法制处 | 宣传处 市局综合事务中心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四 | 突出围绕服务大局做好相关法律法 规宣传 | 8 |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宣传国家安全法等,组织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 法制处 | 总队,各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机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9 | 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 | 市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协调部门 | 法制处、宣传处、市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10 | 大力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 审批协调处 | 总队、各业务处室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11 | 组织宣传《商标法》《专利法》《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等法律法规。 | 总队 | 公平竞争处、各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机场分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12 | 组织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产品处 | 各相关业务处室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13 | 加强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组织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 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处 | 食品相关处室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14 | 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持续抓好机关和企业经营场所的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制定疫情防控守法普法工作方案。 | 市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班 | 宣传处及市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班成员单位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15 | 结合市场监管实际,抓好常态下扫黑除恶法治宣传。 | 市局扫黑办 | 市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五 | 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 16 | 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市场准入制度相关法律法规。 | 登记注册处 | 审批协调处 各相关业务处室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17 | 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 | 食品相关处室、特设处、产品处 | 其他相关业务处室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18 | 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 | 总队 | 各相关业务处室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19 | 适应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 产品处、计量处、标准化处、认证处、质量发展处 | 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六 | 深入宣传与市场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 20 | 大力宣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 网监处、广告处、公平竞争处、市场一处、信用处、总队及各业务处室 | 各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机场分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21 | 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公平竞争文化。 | 总队、公平竞争处 | 各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机场分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22 | 大力宣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执法部门通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法制处 总队 | 各相关业务处室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23 | 加强公共卫生、非法集资、金融投资、消防、禁毒等方面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法律宣传,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 | 食品相关处室、市场二处、产品处、执法协作处等 | 各相关业务处室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24 | 顺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新形势,建立和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讲座、集中轮训等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 |
各业务处室 | 审批协调处 登记注册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25 | 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引导民众正确使用网络平台。 | 办公室 |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26 |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涉外企业、新社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 | 市场二处 | 私个协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七 | 深入学习宣传首都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 27 | 加强《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普法宣传,为贯彻实施提供有效支撑,推动首都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 食品相关处室、产品处、消保处等 | 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总队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28 | 广泛宣传市政府关于疏解非首都功能以及等相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进企业信息互联共享和联合惩戒等政策规定,更加有效落实“宽进严管”要求。 | 市场一处、市场二处、登记注册处、信用处及各业务处室 | 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总队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八 | 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 29 |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 | 机关党委 | 党建处 机关纪委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30 | 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 机关党委 | 人教处 党建处 机关纪委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九 | 推进市场监管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 31 | 全面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法制处人员为主体,以公职律师和外聘律师为补充的法制队伍,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 法制处 | 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32 | 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和旁听庭审等活动,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创造条件。 | 法制处 | 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33 | 探索建立网络学法课堂、手机客户端学法专栏等,拓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逐步推广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考试。 | 法制处 宣传处 人教处 | 市局综合事务中心 市局发展研究中心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34 | 加强区(分)局及市场监管所等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市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法治专题培训。 |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35 | 区(分)局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脱产培训。 | 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36 |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培训。
| 总队、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37 | 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为企业“送法律、送服务”活动,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 各业务处室 | 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38 | 深化“法律进网络”。推进互联网平台依法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规则。加强互联网消费安全教育,提高消费者互联网消费法治意识。 | 网监处 各业务处室 | 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总队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39 | 根据消费者特点,建立和完善消费者咨询知识库,使12315热线成为普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沿阵地。 | 消保处 市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40 | 深化行业治理。依托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 市消协及各业务处室 | 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41 | 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嵌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确保职工法治教育落到实处。 | 各业务处室 | 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总队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十 | 把普法融入 立法过程 | 42 | 在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及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 | 各业务处室 |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43 | 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知识竞赛、电视电话培训会议、专题培训班、业务研讨会、市场监管大讲堂等形式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宣传培训,保障顺利实施。 | 各业务处室 |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44 | 将配套解读作为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布的必要环节,采取新闻发布会、解读文章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清讲透有关权利义务和主要制度。 | 各业务处室 | 宣传处 市局综合事务中心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十一 | 把普法融入 执法过程 | 45 | 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过程,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 总队 |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46 | 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 | 法制处 各业务处室 | 总队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47 |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 | 法制处 各业务处室 总队 |
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48 | 遴选各区(分)局查办的各类典型案件,编写市场监管典型案例选编,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 | 总队 | 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十二
| 不断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创新 | 49 | 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纪念日和单项法律颁布实施周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宣传效果。 | 消保处、法制处、总队、计量处、认证处、质量发展处、食品安全协调处、标准化处及各业务处室 | 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50 |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等“十进”活动。 | 各业务处室、综合执法总,各事业单位 | 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51 | 继续打造“市场监管大讲堂”等市场监管普法品牌,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和业务知识。 | 法制处 人教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52 | 积极参加总局开展的“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全系统干部参加。 |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53 | 创新市场监管普法载体。以法治论坛、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主题开放日、在报纸媒体刊发署名文章和专访等形式,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工作成果。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注重新技术的使用,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推进“互联网+智慧普法”。 | 宣传处 市局综合事务中心 | 法制处 办公室 各业务处室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54 | 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普法公益广告等,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 宣传处 法制处 市局综合事务中心 | 各业务处室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55 | 加强普法宣传与业务服务结合,举办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公众开放日”等活动,面向全社会传播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宣传市场监管工作成果。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等重点场所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 各业务处室、法制处、审批协调处及相关事业单位 | 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56 | 认真参加法治文艺大赛、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激发法治文化创作活力。丰富普法宣传手段和载体,采取文学作品、知识竞赛、送法律送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 法制处 宣传处 | 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57 | 培育市场监管法治文化。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繁荣发展的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 法制处 | 宣传处 市局综合事务中心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58 |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推动各区、分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到2025年,全系统力争实现每个区(分)局都建有一批普及法律知识和行业知识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每个市场监管所都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等阵地。 | 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法制处 宣传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十三 | 健全普法工作机制 | 59 | 各单位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 办公室 各业务处室 人教处 机关纪委 | 总队,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60 | 各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机场分局应健全相应的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 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机场分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61 | 市局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及其普法责任目标任务分解表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督导落实。 | 法制处 | 办公室、人教处及各业务处室、总队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62 | 人教、宣传、科财、综合事务中心在培训安排、对外联络沟通、经费保障及对外宣传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 人教处、宣传处、科财处、市局综合事务中心 |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63 | 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事业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 科财处 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十四 | 健全普法工作制度 | 64 | 按照市要求,深化落实党组会(办公会)会前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制度。 | 法制处 党建处 办公室 | 各相关业务处室 总队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65 | 按照市要求,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评议,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年度述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 人教处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66 | 按照总局要求,健全市场监管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开展“共性法律+业务法律”模式线上测评,着力推动以考促训、以考促用。 | 人教处 法制处 总队 各业务处室 | 市局综合事务中心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67 | 加强日常学法、岗位学法,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形式,运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法,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市场监管大讲堂等活动,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 法制处
| 人教处 各业务处室 总队 机关纪委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十五 |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 68 | 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市场监管普法责任清单制,落实普法制度,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 |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69 | 结合北京市发布的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定本市市场监管系统普法责任制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普法管理模式。 |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70 |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各业务处室结合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重点对执法队伍、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工作。 | 各业务处室 | 总队,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71 | 按照总局要求,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直属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 各事业单位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十六 | 完善考核评估机制 | 72 | 按照总局、市要求,建立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 | 办公室 法制处 | 人教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73 | 按照总局、市要求,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 | 人教处 |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74 | 按照市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 人教处 | 法制处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75 | 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逐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考试,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 法制处 市局综合事务中心 | 各业务处室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76 | 按照市要求,各单位要加强普法工作落实,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市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 法制处 | 人教处 机关纪委 | 2021年至2025年实施 | ||
十七 | 检查验收 | 77 | 根据全国普法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统一安排,2023年开展中期评估和督导工作。 | 法制处 | 市局各单位,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3年下半年实施 |
78 | 市局将组织对各部门、各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机场分局的“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 法制处 | 市局各单位,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5年下半年实施 | ||
79 | 迎接总局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对“八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 法制处 | 市局各单位,各区(分)局、机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 2025年下半年实施 |
新华社里斯本11月23日电(记者孙奕...
为充分发挥外出施工行业党建引领作用,...
11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
近日,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杭州11月19日电(记者 董雪、唐弢...
里约热内卢11月18日电(记者 倪四...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