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资讯网!

首页

青岛“人才住房”新政细则出炉

时间:2020-11-17 来源: 作者:

  近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条件和评分标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将于11月30日正式实施。

  在人才住房分配方面,《细则》指出,根据人才在青工作方式,将分配对象详细划分为全职工作人才、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和柔性引进人才,并首次将港澳台和外籍人才纳入人才住房分配范围。

  在人才住房申请方面,《细则》要求,全职人才申请人才住房需按规定在青缴纳社保(中央、省驻青单位引进的人才仅需在青岛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需在青落户并与在青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同时,为使人才住房政策惠及更多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将租赁型人才住房申请条件放宽至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在青岛市引进的重点产业和各类总部单位(含分支机构)全职工作并缴纳个税的人才。

  在评分标准方面,《细则》要求,突破简单以学历、职称和技能水平划分人才的模式,从人才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创新创业、薪酬水平、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及户籍、配偶、急需紧缺情况等方面,对人才进行多维度系统考量和评分。分配顺序按照各项分值合计,分数高者优先。

  今年以来,青岛市着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全年计划建设人才住房10万套,在青岛市工作且无房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人才以及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可按照不同人才层次标准申请人才住房。下一步,青岛市将继续聚焦人才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全面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让人才“来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为加快推动创业城市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提供坚实的服务支撑。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生产资讯网 aqs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