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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技术运维服务项目的询价函

时间:2024-07-0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各供应商:

  我厅拟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技术运维服务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采购服务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技术运维服务。

  (二)服务需求:保障自治区应急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规范运行,做好特色专题开发与技术支撑服务,提供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监测与整改服务,协助完成政策文件数据清洗和网站政策文件库建设等。(详见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技术运维服务内容及要求》)

  (三)最高限价:项目资金限价人民币500000元内(含税金)。

  (四)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约定生效时间起1年。

  二、项目承接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军队和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政务新媒体代运维相关资质;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优先考虑。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承接人确定

  采用综合评估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宣传处将根据报价单位的合作案例、项目报价等综合衡量,择优选择承接单位。确定承接单位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四、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一)报价单;

  (二)资质证明;

  (三)业绩证明;

  (四)项目实施方案;

  (五)接受询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7月4日下午18:00前;逾期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二)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南宁市良庆区蕾坛路2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812室)。

  (三)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联系人:杨程云/0771-3390372

  附件:1.报价单

  2.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技术运维服务内容及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7月1日


原文链接:http://yjglt.gxzf.gov.cn/gwgg/t186260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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